欧盟委员会21日宣布,尽管有包括美国在内的众多国家强烈反对,欧盟关于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征收国际航空碳排放费(即所谓航空“碳税”)的政策将如期实施。
欧盟委员会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康妮·赫泽高的发言人当天向媒体证实了欧盟的这一决定。
同日,欧盟最高法律机构欧洲法院作出裁定,宣布欧盟将要实施的此项政策并未违反相关国际法,从而驳回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就此提出的诉讼。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·克林顿16日致函赫泽高等欧盟官员,要求欧盟放弃或推迟执行上述措施,否则美方将采取“适当措施”。
2008年11月19日,欧盟通过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。也就是说,从2012年1月1日起,所有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将受限,超出部分必须掏钱购买。这导致航空公司一旦超过排放限额,将不得不购买排放额度,否则将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。
此项法案一经宣布便遭到欧盟以外多国航空界的强烈反对。2009年年底,美国航空运输协会、美国航空公司、大陆航空公司、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称,欧盟征收航空“碳税”具有歧视性,并提起诉讼。
今年11月初,国际民航组织在蒙特利尔总部举行的第194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决议,首次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,敦促欧盟及其成员国与国际社会合作处理航空排放问题。
欧洲法院在美方就此提起的诉讼进入其司法程序后开庭进行辩论,最终驳回了美方的诉讼,认定欧盟可以在国际民航组织框架之外采取行动。
美国国会众议院已通过一项法律草案,禁止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向欧盟缴纳“绿色买路钱”。
信息来源:新华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