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亚太旅游协会(PATA)大中华区会员变更通知

2018-02-07 16:41

尊敬的各位业界合作伙伴:

根据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«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»,原“亚太旅游协会北京办事处” 根据公安部的指示,在北京市公安局重新注册,于6月30日注册完毕,更名为“亚太旅游协会(美国)北京办事处”。业务范围:旅游咨询、培训、旅游展览、旅游论坛及峰会等。

现依据该法的相关规定,亚太旅游协会(PATA)总部对亚太旅游协会(PATA)大中华区做出相应调整,即改会员制为合作伙伴制。鉴此,亚太旅游协会(PATA)大中华区会员全部变更为亚太旅游协会(PATA)合作伙伴。亚太旅游协会(PATA)期待着同各合作伙伴开展更多的合作!

特此函告!

亚太旅游协会(美国)北京办事处

2018年1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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